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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2-19 09: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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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9226号),省级教改项目实行开题报告制度。为了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一)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见附件1)

(二)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1.各单位组织开展校级一般项目、专项项目的开题工作及校级重点项目、省级教改项目的开题材料初审工作。

2.高教中心组织校级重点及省级教改项目的开题答辩工作。

(二)校级重点及省级教改项目开题工作程序

1.请各项目组结合立项申报书,填写《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和《开题报告》(见附件4),经项目所在单位初审后,2024年1月5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高教中心邮箱。

2.开题报告采用主持人汇报答辩形式,请于开题报告会前1天将汇报PPT发送至高教中心工作邮箱。一般项目汇报时长5分钟、重点和重点攻关项目8分钟。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将酌情参加学校开题环节。

3.开题答辩会后2天内,各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高教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04)(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高教中心工作邮箱)。

(三)校级一般及专项教改项目开题工作程序

1.请各项目组结合立项申报书,认真填写项目《开题报告》和《任务书》(见附件5、6),并提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题工作方案,开题工作采用主持人PPT汇报、专家组审阅、质疑和评议的报告会形式,专家组由3—5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审核项目研究的具体目标、拟解决的具体问题、研究思路、内容及安排等方面的合理性、可行性,需于1月10日前组织完成。

3.开题报告会结束后,通过开题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和《任务书》,未通过者需重新开题。

4.各项目所在单位请于1月1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教改项目开题工作方案》(签字盖章纸质版);各项目《开题报告》和《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高教中心统一盖章后,请各单位取回并扫描PDF版发送至高教中心工作邮箱

三、经费拨付与使用

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及《关于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经费管理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12 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高教中心联系。

联系人:辛静 刘源宏

联系电话:38185261

工作邮箱:gjzx@sntcm.edu.cn

 

附件:附件材料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高教中心网站上下载。)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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