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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15 13: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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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3〕52号),为做好此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学会专项课题,有30个研究领域;第二大类分支机构自设课题,有37个研究领域。

二、申请人条件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同时,学校会根据学会实际资助经费额按一定比例进行校内经费配套资助。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工作启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课题申请人请登录平台,按要求注册用户,根据《课题指南》要求在线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实名版须由高教中心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审批盖章扫描后上传平台。

2.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课题申报书》(匿名版3份,非匿名版1份)后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于2023年6月6日18:00前,将《课题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课题申报信息统计表电子版提交高教中心,电子版发送邮箱gjzx@sntcm.edu.cn。

3.高等教育中心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审批盖章,统一报送课题所涉及高教学会分支机构。

六、联系人及方式

辛静  刘源宏    029-38185261

 

附件:附件1.“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

 附件2.“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

附件3.“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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