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青年教师:
为深入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进一步促进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及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安排,我校将于近期开展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1.精准评价教学能力。全面了解青年教师的教学现状,对其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设计、课堂组织、课程思政融入等核心教学能力进行精准评价。
2.制定个性化改进方案。为每位青年教师建立电子版“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成长档案”(见附件1),一人一档,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量身定制“一人一策”的教学能力提升方案,助力其快速成长。
3.培养优秀教师。发现青年教学能手,深入挖掘优秀教学案例,为我校师资队伍培养优秀教师。
二、督导对象
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入校的新进教师全覆盖。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三、督导内容
1.师德师风。教师仪态应端庄大方,展现良好的职业形象与精神风貌,言行举止为学生树立榜样。
2.教育教学理念。教师是否胸怀“国之大者”,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当作立教之本。能否把“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等教育理念落到实处。
3.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否恰当合理,能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尤其关注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中医药思维、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思考、勇于实践。
4.教学内容。教师的授课内容是否严格契合教学大纲要求,有课程思政点的融入,内容准确无误、全面完整且紧跟学科前沿。同时,着重考察是否注重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5.教学态度。教师的教学态度是否严谨认真、高度负责。重点关注其是否积极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互动,及时、耐心地解答学生的疑问,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6.教学效果。通过督导评教、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能力提升等方面,综合评价青年教师的教学效果。
7.教学反思。教师能否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等多方面进行反思,并持续改进提升。
四、督导方式
院校两级督导要和青年教师一对一“结对子”,全方位“传帮带”。督导方式包含但不仅限于课堂观摩、教学文件检查、学生访谈和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并以各学院(部)为单位,根据校院两级督导建议,形成专项督导报告。
1.课堂观摩。组织督导及同行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实地观摩,对教学效果进行公正、客观地评价。
2.教学文件检查。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讲稿、教学日志等教学文件进行检查,全面了解教学准备的充分程度和质量。
3.学生访谈。广泛开展学生访谈活动,认真倾听学生对青年教师教学情况的真实反馈和宝贵意见。
4.个别访谈。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的个别访谈,深入了解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并提供具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切实有效地帮助。
5.专项督导报告。专项督导报告内容包含三部分,督导情况概述及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督导建议及整改措施。
五、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导工作自2025年4月2日启动,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4月2日—4月13日)
1.各学院(部)对照教学任务,对近三年新进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摸排,并填写《近三年新进教师授课情况摸排表》(附件2)。组织教研室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规范培训”(教学规范培训资料汇编见附件3),并帮助青年教师建立电子版《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成长档案》。
2.青年教师需认真填写《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成长档案》和《教育教学能力自评表》(见附件4),重点自查“痛点”,并详细拟定切实可行的改进计划。
3.各学院(部)科学、合理地制订本单位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项督导计划,并帮助青年教师提升。
(二)院级督导阶段(2025年4月14日—5月18日)
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本单位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项督导计划有序开展督导工作,确保近三年新进教师全覆盖。给予青年教师建议和帮助。
(三)校级督导阶段(2025年5月19日—6月16日)
校级督导由校级督导组统一部署安排,按学科分组抽查(抽查比例≥60%),对各学院(部)青年教师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成长档案”建档情况及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价,并形成反馈意见。
(四)总结反馈阶段(2025年6月17日—30日)
校院两级督导协同对青年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帮助青年教师制定教学能力提升方案。各学院(部)总结工作并形成专项督导报告。针对需要进行“二次督导”的教师,量身定制且实施为期6个月的精准帮扶计划并跟踪督导。各校级督导撰写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总结。对于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优秀案例,将通过《督导简报》通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督导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青年教师要严肃对待,虚心接受指导与评价,抓住成长机会,加快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2.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部)要紧扣审核评估整改意见,对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台账》,以本单位“问题”为导向制定计划,明确分工、严格执行、加强监督,杜绝形式主义。
3.注重工作实效。督导及评价结果将作为各学院(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各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学院(部)在4月14日前,提交《近三年新进教师授课情况摸排表》和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项督导计划;并于6月30日前,提交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项督导报告和“二次督导”教师精准帮扶计划。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sfzzx@sntcm.edu.cn,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行政楼418。
各校级督导于6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专项督导工作总结。
附件:
1.《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成长档案》http://img.sntcm.edu.cn/HIWCMjsfz/202504/202504020234054.docx
2.《近三年新进教师授课情况摸排表》http://img.sntcm.edu.cn/HIWCMjsfz/202504/202504020235006.xls
3.教师教学规范培训资料汇编http://img.sntcm.edu.cn/HIWCMjsfz/202504/202504020235019.pdf
4.《教育教学能力自评表》http://img.sntcm.edu.cn/HIWCMjsfz/202504/202504020235030.docx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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