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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05 14: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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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有关文件等要求,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430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撰写要求

1.任务涉及部门

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教师发展中心、计划财务处、学生处、校团委、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各院系(部)。

2.文字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撰写任务分工表(附件1),按照撰写提纲(附件2、3)以写实的手法撰写,简要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工作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其中,职能部门重点对附件4中的支撑数据做详细的文字描述。

3.数据要求

请注意核实重要数据,并填写相应附表(附件4中有要求的请用附件表,其他的可自己另行制表)。报告中相关数据应与202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一致,其中教学状态方面采用2023-2024学年度数据,即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财务经费方面采用2023自然年度数据,即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不具可比性的动态数据,可以截至定稿前。

二、统稿要求

1.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质量报告的联系工作,并于11月11日(星期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5)盖章后,扫描PDF发送至gjzx@sntcm.edu.cn。

各单位负责撰写的内容经领导审核后,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1月20日(星期前交至高教中心汇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jzx@sntcm.edu.cn。

2.统一格式要求

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字符。行距20磅。

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三、其他事项

1.提高认识,认真部署。编制发布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专人负责,认真编报。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本科教学自我评估,按照要求组织专门团队,认真编制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要重点对本科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典型做法与成效进行总结,这些典型案例将择优录编在《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

3.突出亮点,保证质量。各单位要充分分析数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实事求是撰写质量报告。依据信息公开原则,高教中心将对各单位提交的质量报告对外公开。

未尽事宜请高教中心联系。

联系人:辛静  刘源宏  联系电话:38185261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工表

2.2023-2024学年职能部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模板

3.2023-2024学年院系(部)质量报告模板

4.2023-2024学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5.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高教中心网站上下载。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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