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专项评估办法》(〔2023〕18号)要求,学校决定于下半年开展课程与基层教学组织试点评估。为确保专项评估工作精准落实、有序推进、高质高效,各教学单位须向教评中心报送评估计划。现将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评估范围
(一)各教学单位按要求推荐课程参与本年度课程评估,建议参评门数及范围详见附件1。
(二)各教学单位按要求推荐基层教学组织参与本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评估,建议参评个数及范围见附件2。
二、专项评估程序
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专项评估办法》(〔2023〕18号),利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专项评估主要包括:评估申请、教学单位自评、专家评审(线上打分+线下考察)、反馈结论、总结整改、督导复查等。
三、申请流程
(一)合理推荐参评课程和基层教学组织
各单位参照附件1、2,确定参评课程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议优先推荐本单位承担的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等考试相关课程和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基层教学组织。已获批的省级以上一流课程不参与本次评估。
(二)及时填报相关材料
各单位需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内评估申请表》(附件3)(注:课程和基层教学组织需分开填写)和《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校内评估统计表》(附件4),并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6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报送至教评中心(行政楼604办公室),电子版(WORD/EXCLE和PDF)发送至:gjzx@sntcm.edu.cn。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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