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质量意识 筑牢育人根基——
我校开展《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与改进工作实施办法》宣讲
为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效能,规范教学评价信息反馈与应用流程,构建闭环式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10月28日上午在5515会议室,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与改进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宣讲会。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校院两级督导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教发中心、教评中心主任徐虹围绕《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与核心目标进行解读,强调构建 “运行-评价-反馈-应用-改进”质量管理闭环对赋能育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三级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与改进工作体系,详细阐释了校级、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三个层面的职责分工,明确了校长办公会领导、质量保障委员会指导、监控评价中心统筹、教学单位落实、基层组织执行的五级联动机制。
校级督导组组长闫平慧重点解析了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分类标准,对A类(全校性评估检查)、B类(教学管理问题)、C类(教学环节监控评价)、D类(临时突发问题)的界定范围、反馈渠道及整改责任主体进行逐一说明。同时,通过流程图直观展示了个人与单位反馈、集中与个别反馈、逐级与跨级反馈的具体流程,明确了校院两级督导组的特殊监控反馈权限。
参会人员就《实施办法》中的职责划分、整改时限、材料规范等问题展开交流探讨,高教中心、教评中心主任徐虹现场回应了相关疑问。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宣讲让各单位清晰掌握了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工作逻辑与操作规范,为后续精准落实各项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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