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政策和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估办法。
2.组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推广。负责全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研究课题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组织鉴定、成果奖项评审等工作。
3.负责组织师生、督导、领导干部对各教学环节开展评价和反馈工作,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内部保障机制。
4.受理各部门、教职工、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向学校提出的教育教学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建议者反馈处理结果。
5.收集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反馈意见,通过分析论证,向学校提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决策参考;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