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1299号)要求,《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3〕22号)安排,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校奖评审及省奖推荐工作。
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校外专家评审及成果鉴定、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现将2023年校级成果奖拟获奖项和拟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并提供异议者真实姓名及有关证据。
附件:
联系人:刘源宏 赵陶
联系电话:38185261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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