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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9-21 17: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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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3〕5号),学校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1 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1〕13号)批准我校立项的科研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结题验收工作统一由学校组织,结题评审结果经学会确认后,颁发结项证书。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以下材料:结项报告书(附件2)、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成果材料,并制作结题答辩 PPT (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结题材料收齐后,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高教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jzx@sntcm.edu.cn

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

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3. 支撑材料: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4.项目结题答辩 PPT。

四、注意事项

1.经费管理

各项目请严格按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2019]266号),结合项目《任务书》,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完成。

2.延期申请

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请于9月27日前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4),逾期未提交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辛静   刘源宏    联系电话:38185261

 

附件: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相关附件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高教中心网上上下载。)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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