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3〕5号),学校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1 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1〕13号)批准我校立项的科研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结题验收工作统一由学校组织,结题评审结果经学会确认后,颁发结项证书。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以下材料:结项报告书(附件2)、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成果材料,并制作结题答辩 PPT (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结题材料收齐后,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高教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jzx@sntcm.edu.cn。
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
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3. 支撑材料: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4.项目结题答辩 PPT。
四、注意事项
1.经费管理
各项目请严格按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2019]266号),结合项目《任务书》,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完成。
2.延期申请
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请于9月27日前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4),逾期未提交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辛静 刘源宏 联系电话:38185261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高教中心网上上下载。)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版权所有: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