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9号)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同时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2023年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和数量
(一)项目类别
1.重点攻关、重点及一般项目:重点攻关、重点及一般项目选题参考《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23——2025年)》(见附件1)。
2.专项项目:(1)青年专项(不占学校指标)。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青年教师思维活跃、善于创新的优势,特设立青年专项。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持人年龄不大于40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的均可申报。(2)教赛专项(不占学校指标):为凝练总结近年来我省参加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教学创新成果,获得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项的教师,可结合参赛课程申报。
(二)立项数量
根据《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5项(不含青年专项1项,教赛专项1项),其中普通本科13项、继续教育2项,申报重点及重点攻关项目的比例不超过推荐申报总限额的40%;根据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际,拟设立校级教学改革项目40项,其中含本科(思政专项、青年专项、教赛专项)、继续教育。高教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和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 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 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 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 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6.在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教改课题不能申报此次同级别研究项目;鼓励已结题的校级教改课题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 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 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项目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学校申报限额的30%内。
3. 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项目的主持人和参与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4. 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非主持人单位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4 人(均不包含主持人)。
5. 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陕西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打磨,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高教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辛静 刘源宏 联系电话:38185261
附件:附件-2023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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