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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8-28 1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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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组: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本科和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3号),学校决定对2021年批准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度陕西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2〕2号)公布的省级教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组织,并向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省教育厅审核验收。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制作结题答辩 PPT (汇报时间7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高教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jzx@sntcm.edu.cn

1.《2021年陕西本科和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

2.《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六份。

3. 支撑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盖章原件)、《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4.项目结题答辩 PPT。

四、注意事项

1.经费管理

各项目请严格按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2019]266 号),结合项目《任务书》,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完成。

2.延期申请

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的省级教改项目需提交《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单》 (一式 3 份)(见附件4),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最多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辛静 刘源宏    联系电话:38185261

 

附件: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相关附件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高教中心网上上下载。)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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