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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7-10 15: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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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中大高教办〔2017〕4号)和《关于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经费管理的通知》( 陕中医教评办[2021] 12号)精神,学校决定对2021年批准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2021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9号)批准设立的校级教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由各教学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审查。包括:审核材料格式及内容、制定结题工作方案、安排结题工作会议,整理和报送结题材料。具体流程为: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结题报告,制作结题答辩 PPT,各单位组织专家组(成员3-5人)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定等级(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并在《结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结题项目数的30%。院系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院系自查分析表》(见附件2)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2.高教中心将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组织专家采取集中答辩方式对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验收进行审议。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汇报,每个项目汇报7分钟(PPT汇报),专家质询3分钟,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3年83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高教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jzx@sntcm.edu.cn

1.《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院系自查分析表》(见附件2),一式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

3.《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和支撑材料,一式二份。

、注意事项

1.经费管理

根据《于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经费管理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12号),项目结题前,经费使用达到下拨经费的80%以上,方可申请结题,根据结题验收情况酌情下拨剩余20%的经费,请各项目组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完成经费报销手续。

2.延期申请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需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5各单位审核后报高教中心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未尽事宜请与高教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辛静 刘源宏    联系电话:38185261

附件: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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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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