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中大高教办〔2017〕4号)和《关于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经费管理的通知》( 陕中医教评办[2021] 12号)精神,学校决定对2021年批准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2021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9号)批准设立的校级教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由各教学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审查。包括:审核材料格式及内容、制定结题工作方案、安排结题工作会议,整理和报送结题材料。具体流程为: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结题报告,制作结题答辩 PPT,各单位组织专家组(成员3-5人)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定等级(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并在《结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结题项目数的30%。院系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院系自查分析表》(见附件2)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2.高教中心将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组织专家采取集中答辩方式对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验收进行审议。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汇报,每个项目汇报7分钟(PPT汇报),专家质询3分钟,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高教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jzx@sntcm.edu.cn。
1.《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院系自查分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3.《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和支撑材料,一式二份。
四、注意事项
1.经费管理
根据《关于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经费管理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12号),项目结题前,经费使用达到下拨经费的80%以上,方可申请结题,根据结题验收情况酌情下拨剩余20%的经费,请各项目组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完成经费报销手续。
2.延期申请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需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5),经各单位审核后报高教中心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未尽事宜请与高教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辛静 刘源宏 联系电话:38185261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版权所有: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