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科规办〔2022〕8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要求
(一)成果出版、发表或使用时间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成果必须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课题成果。
(三)成果形式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科研论文和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三种形式。课题成果如包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
(五)申报人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六)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成果为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教辅类成果。
4.已获得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二、评审程序
1.学校推荐:高教中心负责初审和校内推荐。
2.资格复审: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进入评选。
3.会议评选。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成果申报类别进行会议评选,初步提出拟获奖成果。
4.审核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拟获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
5.发文奖励。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奖励文件。
三、材料报送
1.参评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其中,参评成果原件1份(不返还);《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需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每项成果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以“学校名+成果完成人” 命名。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gjzx@sntcm.edu.cn。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高教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04室)
联系人:辛静 联系电话:029-38185261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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