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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03 11: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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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本科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13号),经个人申报、院系评审推荐、资格审查、评前公示、校外专家评审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共评出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6项。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提高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推广和应用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21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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