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13号)安排,经个人申报、院系评审推荐、资格审查、评前公示、校外专家评审等程序,共评出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6项。现将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全校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并提供异议者真实姓名及有关证据。
联系人:辛静
联系电话:38185261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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