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13号),高教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过资格审查,共有16项成果参与评审。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署实名。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7日
联系人: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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