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后期临床教学
和实习见习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后期临床教学和实习见习管理,保证后期临床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后期临床教学和实习见习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5年10月15日-11月30日
二、督导范围
承担学校后期临床教学、实践教学、实习任务的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实习医院,实践教学基地等单位,课程类型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和见习课。
三、工作组织
各学院牵头成立专项督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校院两级督导组成员,各学院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等。
四、工作内容
1.临床教学活动抽查:督导组专家现场参加理论课教学、教学查房、实训课、教学病例讨论等环节。
2.交流座谈:与医院管理部门、带教老师交流实习管理和临床带教经验,针对问题和不足之处,探讨解决的办法,提升临床教学水平;与实习学生代表座谈,了解学生对临床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实地调研:实地调研学生学习环境(包括技能培训室、教室、图书馆、网络学习等),住宿和安全方面的情况。
4.非临床专业的实习生由各学院检查组按各专业相应要求开展实习检查。
五、工作要求
1.确保督导全覆盖。各学院要统筹安排,确定专项督导实施方案与人员分工,11月15日前完成专项督导工作,各学院结合工作需要邀请所联系的校督导参与到专项督导工作中,院级督导组参与率需达到 100%。各学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督导不少于3家。
2.规范督导流程。督导过程中,督导小组需如实填写《XX 学院 2025 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基地督导记录表》(由各学院自行设计)和提供佐证材料;各学院在11月30日前完成本学院督导总结报告(含专项督导工作数据、典型案例、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报送至学校教评中心。
3.强化问题整改。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导小组及时和实践教学基地反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各学院要建立“督导—反馈—整改—提升”闭环机制,由学院联络人员跟进整改进度,12 月20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含佐证材料)报送至学校教评中心。
4.遵守工作纪律。专项督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开展督导,如实记录情况;各学院要提前与各后期临床教学、实践教学基地沟通督导安排,不影响各基地正常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心。
联系人:徐虹 029-38185092。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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