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陕中医教师办〔2025〕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推荐、申报人诚信承诺及专家复审,现将2025年教育教学成果奖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我们将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凡申报项目确不符合本次申报通知要求,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 虹
电 话:029-38185092
http://img.sntcm.edu.cn/HIWCMgjzx/202509/202509010433040.pdf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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