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5〕12号),学校决定对2023年批准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 2023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函〔2023〕1438号)批准立项专项教改项目和 2021年度结题验收公布的延期、暂缓通过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组织,并向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省教育厅审核验收。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制作结题答辩PPT (汇报时间7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41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fzzx@sntcm.edu.cn。
1.《2023年陕西本科和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
2.《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3.支撑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盖章原件)、《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4.项目结题答辩PPT。
以上填报表格格式参见《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
四、注意事项
1.经费管理
各项目请严格按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2019]266号),结合项目《任务书》,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完成。
2.延期申请
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的省级教改项目需提交《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单》 (一式3份),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最多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刘子阳 联系电话:029-38185092
教师发展中心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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