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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6-19 16: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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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审核评估整改意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检查实施办法》(陕中医规范〔2023〕16号)要求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安排,我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5月16711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全面自查与学校随机抽查(学校抽查安排另行通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教育教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期末教学检查重点为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情况、教学材料整理归档情况等。 

2.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完成情况

各教学单位自查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项督导、督学工作专项督导、课程思政专项督导、后期临床教学专项督导、核心课程专项督导、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项督导工作的完成情况。

3.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情况

各教学单位自查院级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组织架构是否完善,管理体系是否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监控渠道是否畅通,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是否及时、准确;是否落实“24小时响应—72小时方案—30天见效”的整改机制;是否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问题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三、相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检查,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牵头,确保检查全面覆盖。并主动与“结对”的校级督导专家沟通,邀请其全程参与检查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各教学单位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问题台账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3.完善档案管理。各教学单位需建立教学检查专门档案,及时将期末教学检查材料归档备查。材料包括《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期末教育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

4.按时报送材料。请各教学单位于712日前将《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行政楼4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sfzzx@sntcm.edu.cn 。

  

 附件:

  1.期末教学检查自查统计表  

  2.期末教育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3.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

  http://img.sntcm.edu.cn/HIWCMgjzx/202506/202506190434019.docx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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