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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6-13 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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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3〕37号),为做好此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 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 结题者,不得申报。

3.对于已获批的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若内容基本相同且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 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 (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要求

1.网络申报,2025年613日零时至6月22日24时。课题申报人登录高等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index_initMenu.html), 按要求注册用户,根据《课题指南》要求在线填报。课题申报人在做项目经费预算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经费管理的通知》(陕中医教评办〔2021〕12号)文件,落实支出范围及金额限制的相关要求。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需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则不能退回更改。

2.初审提交,2025年6月23日至6月24日。在线填写完成后导出申报书提交学院进行审查。请各学院于6月24日前,将审查通过的电子版申报书(系统导出)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sfzzx@sntcm.edu.cn,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418室。各课题申报人于624日前往行政楼418室签订《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诚信承诺书》。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3.复审公示,6月25日至6月29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公示。复审及公示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经统一盖章后返至申报人。各申报人6月28日24时前自行在系统内完成上传。

  刘玥

联系方式029-38185092

附件:1.Q&A 2025年度学会课题申报问题集锦(课题申请人)http://img.sntcm.edu.cn/HIWCMgjzx/202506/202506131204012.docx

      2.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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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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