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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二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作者:高教中心 点击数:NaN 发表时间:2025-05-16 10: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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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审核评估整改意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检查实施办法》(陕中医规范〔2023〕16号)要求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安排,我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第二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5月19日—6月13日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全面自查与学校随机抽查(学校抽查安排另行通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教育教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教学文件。各教研室对任课教师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讲稿、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志进行认真检查,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学生学风。检查内容包括当前学生学习风气,学生上课出勤率、作业质量数量、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情况等。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进行评学活动,填报附件1。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可邀请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会后填写附件2,并将座谈会反馈意见及时反馈给班级所在院系,对突出问题应及时反馈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以及时解决。

3)教师教风。检查内容为当前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包括师德师风、上课准时情况、教学组织、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以及学生对教学的需求情况等。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可邀请教师代表参加),了解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会后填写附件3,并将学生座谈会反馈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所在院系,对突出问题应及时反馈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以改进教学。

4)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授课进度执行情况(含实验实训)、实践性教学环节执行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课外答疑、习题指导情况、听课评课、教研活动、教材使用情况、教师调课情况;以及教学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改革的情况等。检查方式为教师自查填报附件4,教研室复核确认并填写附件5。

2.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开展情况

各教学单位自查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项督导、督学工作专项督导、课程思政专项督导、后期临床教学专项督导、核心课程专项督导、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项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

3.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情况

各教学单位自查院级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组织架构是否完善,管理体系是否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监控渠道是否畅通,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是否及时、准确;是否落实“24小时响应—72小时方案—30天见效”的整改机制;是否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问题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三、相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检查,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牵头,确保检查全面覆盖。并主动与“结对”的校级督导专家沟通,邀请其全程参与检查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问题台账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3.完善档案管理。各教学单位需建立教学检查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归档备查。材料包括《任课教师对任课班级学生学习评议表》(附件1)《教师座谈会记录表》(附件2)《学生座谈会记录表》(附件3)《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附件4)《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记录表》(附件5)等检查文件及自查报告。

4.按时报送材料。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13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记录表》和《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行政楼4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sfzzx@sntcm.edu.cn 。

附件:

1.《任课教师对任课班级学生学习评议表》

2.《教师座谈会记录表》

3.《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4.《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

5.《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记录表》

6.教育教学质量检查自查报告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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